本报讯(记者兰锋 通讯员高文娟)5月31日上午,山西继母虐童案一审在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五法庭揭露宣判。 儿童是需求特别保护和照顾的集体,其合法权益不容侵略。法院经审理后以为,被告人王某蓉(继母)的行为形成朵朵成为植物人状况,毕生悉数依靠护理等不行拯救的危害结果。被告人王某蓉手法残暴,结果严重,情节恶劣,社会影响极坏,依法应予以严惩。 经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议,判定如下:被告人王某蓉犯优待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犯成心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数罪并罚,决议履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王某蓉补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朵朵各项经济损失合计人民币128万余元(已付出的5万余元相应核减)。 被害人家族、被告人家族、市检察院、市妇联、市民政局、团市委、市关工委以及社区代表现场旁听。 儿童是需求特别保护和照顾的集体,其合法权益不容侵略。该案判定遭到社会广泛重视,有力地震撼了违法,保护了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
本文来历:山西法制报